新北李小姐到日本旅遊,順手帶了幾個當地熱銷的Hello Kitty可愛造型防蚊掛片,回台灣後在知名拍賣網站販售,賺取每個150元價差,民眾檢舉後,環保局依違反《環境用藥管理法》規定,勒令下架並開罰6萬元。

多數民眾知道不能在網路上拍賣食用藥品,卻誤以為驅蚊、滅蟑等防蟲藥非食用藥物,不會直接碰觸人體,不必申請就可網拍,可愛造型的防蚊掛片、驅蟲香精甚至被賣家分類為「裝飾品」,今年以來環保局已查獲13件違法網拍案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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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長白添富表示,不少民眾不曉得環境用藥未經環保署核准不能銷售,特別是許多旅客或交通服務人員,喜歡從國外攜帶少量環境用藥回國,但依法不得販售只能自用。

他說,若要販賣私自從國外帶回的環境用藥,應依規定取得環保署核發的輸過濾器入及販賣許可後,才能在網路、媒體等平台刊登廣告銷售,違反者可裁處6萬至30萬元罰款。

除了網路通路,環保局也至各大賣場、零售商行及藥局,對市售環境用藥標示和標榜「天然物質」製成的環境防蟲商品查核,今年截至10月共稽查1500件商品,分別查獲20件過期劣質環境用藥及6件未經環保署認可的天然防蟲違法商品。

白添富也提醒,民眾選購防蟲商品,應注意有效日期,包裝上必須標示「環署衛製字號」或是「環署衛輸字號」,天然物質用於環境防蟲類的商品,則要有「環衛藥防蟲字號」標示,否則都屬違法商品。

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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